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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翠玲議會質詢106.10.18第一屆第六次定期會-法務局質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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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翠玲議會質詢106.10.18第一屆第六次定期會-法務局質詢

16.10.18
法務局質詢

105年我在市議會主導的
「建築工程施工損害鄰房爭議事件處理辦法」,為一攸關民眾生命財產的重要法案。

從去年6月2號公文出了市議會,到今年的10月13號法條竟然還在建管處和法務局之間「2度旅行」。經我在都發局質詢後,方才在10月13號排入法規會。

「公文旅行」的原因~竟然是用字遣詞有不同的意見,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法案,公部門竟用如此低落的效率對待,實應好好檢討、反省、改進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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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議員舒翠玲的youtube 永遠20歲的靈魂+永遠熱情洋溢的性格 不到最後關頭,絕不輕言放棄~ 這是我的座右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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